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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同意组建乡村振兴教育培训中心的批复

时间:2020-07-14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林公促会〔2020〕11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

同意组建乡村振兴教育培训中心的批复


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成立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乡村振兴教育培训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组建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乡村振兴教育培训中心,简称“吉林省公促会乡村振兴培训中心”,隶属你委管理。

  二、同意刘英花同志出任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主任,具体负责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工作。

  三、同意你委关于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职能业务范围的界定,具体包括:(一)培训乡土专业技术人才、乡土专家;(二)培训新型农民企业家;(三)培训各级乡村干部创业规划才能;(四)培训乡村网络直播及视频传播人才;(五)培训乡村产业发展策划师、产业发展规划师;(六)培训乡村阅读人才;(七)培训乡村传媒妇女人才;(八)培训乡村演绎及电影人才等。

  四、同意该中心成立培训教育专家团,具体名单由你委商中心提出,报本会审定。

  五、同意你委关于在全省各地设立培训基地的意见,具体做好培训项目承接工作。

  六、你委要指导该中心尽快提出年度培训教育活动计划,并敦促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0年7月14日

抄报:省社科联,省社管局。

抄送:本会各专业委员会、代表处、中心,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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