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3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林公促会〔2020〕23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关于增补副会长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代表处、中心,各会员单位:
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增补吉林省志诚孝善一三一商贸有限公司为本会副会长单位,吉林省志诚孝善一三一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潘龙高为本会副会长。
为督促副会长履职,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完成本会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二、高度重视公信力建设,围绕自身公信力提升提出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并适时上报本单位公信力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大力支持、热情参与全省公信力建设,积极支持本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为促进和推动全省公信力建设事业提速发展贡献力量;
四、充分发挥自身人脉关系和资源优势,积极向本会推荐会员,为本会吸收新鲜血液,加快组织发展,优化会员结构,扩大本会体量,推动实现提质扩容做出努力;
五、依照本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吉林公促会〔2019〕9号)规定和《关于收缴会费的通知》(吉林公促会〔2019〕17号)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0年12月3日
抄报:省社科联,省社管局。
抄送:吉林省志诚孝善一三一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