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7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林公促会〔2020〕24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关于成立通化办事处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代表处、中心,各会员单位:
经通化恒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会长办公会研究,本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微群)审议通过,决定组建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通化办事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事处成员构成
主 任:
徐国君 通化恒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副主任:
韩德生 吉林逸香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解 冬 通化恒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秘书长:
于 睿 通化恒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办事处业务范围
除执行本会各项业务范围外,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代表本会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协助本会在通化各县(市、区)和各行业领域建立公信力组织,逐步形成健全的社会公信力组织网络体系;
(二)按照本会意见和授权,负责通化地区公信力建设、评价、典型选树、宣传助推等社会促进工作;
(三)协助本会开展公信力民意测评、政策调研等活动,承办本会在通化地区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四)代表本会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为会员举办有关政策、法律等相关知识讲座活动;
(五)代表本会开展政策咨询,解答会员疑难问题;
(六)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向本会提出某一方面合理化建议或政策主张;
(七)了解会员诉求,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办事处挂缴单位
通化办事处挂靠在通化恒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秘书处设在通化恒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缴费单位为通化恒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有关要求
(一)通化办事处是本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会领导下,依照本会《章程》和所制定的工作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对本会负责,向本会报告工作。
(二)授权通化办事处依照本会《章程》和公促会要求,联系、协调本会在通化地区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三)通化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序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富有通化地区特色的各项活动。
(四)通化办事处要及时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活动开展情况。
(五)授权通化办事处依照本会《章程》有关规定发展会员、收缴会费,所发展会员为本会会员,所收缴会费要及时足额上交本会。
(六)要切实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抓紧健全和完善本会在通化各县(市、区)及其各行业的机构设置,确保全覆盖、无空白,切实建立起上下互通、联系顺畅的组织工作网络。
(七)请通化办事处按本会要求办理印章、标牌、聘书等事宜。
(八)对不是本会会员的办事处领导成员,请抓紧补办入会手续,报本会秘书处备案。
(九)工作推进中遇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本会秘书处反馈。
联系人:于有泉;电话:0431-85116566,13904444127;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省林勘院后身南楼201室;邮编:130022。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0年12月7日
抄报:省社科联,省社管局。
抄送:通化恒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逸香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通化恒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2020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