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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11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林公促会〔2020〕25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

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办事处、代表处、中心,各会员单位: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2019年换届重构以来,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新冠疫情,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发出“诚信控疫”倡议书,联手台湾全球交流发展协会向省科协捐赠消杀制剂,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防疫知识和国省控疫系列举措政策,举办以“复工复产、公信营商”为主题的吉林省百业千企万人公信力宣誓活动,在诚信控疫、抗疫宣传、物资捐赠、复工复产诸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会秉持初心、突破常规、超越预期,积极践行公信力宣传助推、理论研讨、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社会公信力水平提升做出不懈努力。

  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进一步激发广大会员投身公信力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公促会决定面向全省开展2019-2020年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一) 坚持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原则。

  (二)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二、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申报(12月13 日-12月24日)

  第二阶段:进行评选(12月28日-12月29日)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1月5日-1月6日)

  三、  推荐范围

  (一)本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办事处、代表处,本会各中心;

  (二)在公信力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公信吉林系列活动中事迹突出、积极推进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 在本企业或本行业做出突出贡献,公信影响力大的单位和个人。

  四、评选标准

  (一) 申报单位和参选人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具有强烈公信意识;

  (二) 申报单位和参选人员要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在全省公信建设活动中率先垂范努力工作;

  (三) 申报单位和参选人员要勤于奉献,爱岗敬业,在日常工作、 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具有良好口碑和影响力,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公共事件不良记录。

  五、评选程序

  (一)省公促会秘书处负责接收上报材料,审核后,报评定工作小组进行评定;

  (二) 综合评定后,将参选单位和人员事迹材料推至吉林省公促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  宣传表彰

  (一) 召开表彰大会,对荣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人员进行表彰。

  (二) 评选结果推送到公信力网站、公信力微信公众号以及今日头条公信中国、公信吉林栏目,一点资讯公信天下一点号,腾讯新闻公信天下企鹅号,百度新闻公信社会百家号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七、  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1.将申报材料通过微信进行报名;

  2.邮寄纸质申报材料报名;

  3.到公促会秘书处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报名。

  (二)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使用统一的申报表,采用标准A4纸打印,具体提供以下材料:

  1.《2019-2020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1份;

  2.近期工作照1张;

  3.个人主要事迹文字材料1份(文字在1000字以内)。

  (三)通联方式

  联系人:于有泉,0431-85116566,13904444127(微信同步);王杰,0431-80564720,18243015531(微信同步);邮箱:jlsgch2019@126.com;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省林勘院后南楼201、202室;邮编:130022。

  特此通知。

  附:2019-2020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doc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0年12月11日

抄报:省社科联,省社管局。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2020年12月11日印发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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