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1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林公促会〔2020〕28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关于成立公信吉林影视中心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办事处、代表处、中心,各会员单位:
根据公信吉林建设需要,经吉林省汪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会长办公会研究,本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微群)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吉林省公促会公信吉林影视中心(简称公信吉林影视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成员构成
顾 问:
王志新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会长
主 任:
汪亚芹 吉林省汪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主任:
王连义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秘书长
姚 伟 吉林省汪易传媒有限公司导演
张志强 吉林省汪易传媒有限公司场记
秘书长:
郗家康 吉林省汪易传媒有限公司主任
二、主要业务范围
除执行本会各项业务范围外,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负责公信吉林影视媒体的组织与宣传工作;
(二)负责公信吉林影视队伍建设,做好影视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影视宣传服务和技术支持;
(三)以公信吉林为品牌基础,策划文旅、巡演等相应活动,塑造公信吉林品牌形象,助推公信吉林事业发展;
(四)围绕公信吉林建设,开展影视、广播电视等节目策划、制作与发布;
(五)代表本会开展企业公信力建设服务工作;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挂靠缴费单位
公信吉林影视中心挂靠在吉林省汪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秘书处设在吉林省汪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缴费单位为吉林省汪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有关要求
(一)公信吉林影视中心是本会实体机构,在本会领导下,依照本会《章程》和中心业务职能范围开展工作,对本会负责,向本会报告工作。
(二)授权公信吉林影视中心依照本会《章程》和公促会要求,联系、协调本会在影视文化方面的工作和活动。
(三)公信吉林影视中心要制定切实可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序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符合职能、合法合规、富有特色的各项活动。
(四)公信吉林影视中心拍摄影视、开展活动等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弥补本会办会经费不足和中心自身运营需要,如有盈余,按有关规定和约定执行。
(五)公信吉林影视中心要及时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活动开展情况。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0年12月21日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成立公信吉林影视中心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