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6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公会〔2021〕18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关于催缴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办事处、代表处、中心、书画院、服务站,各会员单位:
为顺利推进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日常工作,确保会务活动所需基本经费,根据《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章程》及《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会2021年1月下发《关于收缴会费的通知》(吉公会〔2021〕4号),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缴纳2021年度会费。至今已3个月过去,会费交纳情况很不理想。
按规定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会员1年不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请尚未缴费的会员,尽快上缴本年度会费。会费标准如下: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
会费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收款单位: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开户行:华夏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13750000001190038;联系电话:0431-80564721,13514480311;电子信箱:jlsgch2019@126.com。
会员交费后,请通过信箱告知会费汇出情况,包括是否开具发票。收到转账汇款后,即按银行汇出账户名头开具正规发票。
会费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1年4月16日
抄报:省社科联,省社管局。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催缴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