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官方网站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设立农安工作站的通知

时间:2021-05-25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公会〔2021〕20 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关于设立农安工作站的通知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办事处、代表处、中心、书画院,各会员单位:

  根据长春办事处申请并与当地衔接沟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农安县宝塔社区设立工作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农安工作站,规范化简称“吉林省公促会农安工作站”(日常对外交往中可称“吉公农安工作站”或直称“吉公农安站”、“农安工作站”、“农安站”),系吉林省公促会下设工作机构,公益属性。

  二、职能任务

  以“促进农安公信力建设,服务农安乡村振兴,助推农安经济社会文明发展”为目标任务,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业务职能。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代表本会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协助长春办事处在农安各行业领域建立公信力组织,逐步形成健全的社会公信力组织网络体系;

  (二)按照本会意见和授权,负责农安县公信力建设、评价、典型选树、宣传助推等社会促进工作;

  (三)协助本会开展公信力民意测评、政策调研等活动,承办本会和长春办事处在农安举办的各类活动;

  (四)协助长春办事处开展业务培训和相关知识讲座活动,开展政策咨询,解答会员疑难问题;

  (五)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向本会提出某一方面合理化建议或政策主张;

  (六)开展公信力文化挖掘、培塑、倡导工作,自觉融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七)了解会员诉求,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按照当地街道、社区的部署和要求,参与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与活动;

  (九)完成本会和长春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管理体制

  农安工作站由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设立,授权长春办事处管理,站内日常事务实行站长负责制,每年向本会报告工作。

  站长及其他站内人员,由长春办事处商宝塔街道、宝塔社区选任。日常工作及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农安工作站要正确处理好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自觉赢得他们的重视、信任和支持。

  (二)加强站内建设,逐步健全人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形象,努力做公信力的典型代表。

  (三)站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谋事、积极干事、努力成事,正确处理好原单位工作与本岗位工作、公益活动与经营业务的关系。

  (四)要尽快组建工作团队,开展活动,注意吸引志愿者进站工作。

  (五)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创造既适应自身、切合实际、具有效果又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为全省各县(市、区)建设公信力组织做出示范。

  (六)长春办事处要加强对工作站的管理,积极支持工作,经常过问情况,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1年5月25日

抄报:省社科联,省社管局。

抄送:农安县宝塔街道、宝塔社区。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设立农安工作站的通知.pdf





版权所有: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756号 Tel:0431-85116566
备案号:吉ICP备2022000894号 技术支持:恩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