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4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公会〔2021〕22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
变更会费交纳账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分会(专委会)、办事处(代表处)、工作站(服务站)、中心、书画院,各会员单位:
为方便工作,本会变更财务账户。现就上缴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审批意见,本会会费标准如下: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
二、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开户行:华夏银行长春分行;账号:13750000001190038。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0564721,13514480311;电子信箱:jlsgch2019@126.com。
四、发票开具
会员交费后,请通过电子信箱告知会费汇出情况,包括是否开具发票。收到转账汇款后,即按银行汇出账户名头开具正规发票。
五、有关规定
根据本会章程规定,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放弃会员资格。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1年7月14日
抄报:省社科联,省社管局。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变更会费交纳账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