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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成立法务办公室的通知

时间:2021-08-09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公会〔2021〕26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关于成立法务办公室的通知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办事处、代表处、中心、书画院、工作站、服务站,各会员单位:

  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章程》规定,经本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微群)审议,决定成立吉林省公促会法务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机构性质

  机构名称: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法务办公室;简称:吉林省公促会法务办公室。

  吉林省公促会法务办公室为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内设机构,同时作为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吉林省长白山特色产业创新发展联盟法律顾问。

  二、建室理念

  使命:立志成为以人为本、公信正义法律精神的践行者!

  宗旨:专业、精益、至诚为会员服务!

  室训:弘德扬法,公信服务!

  理念:以心灵呵护心灵,以公道成就公道!

  愿景:做一家帮助企业不打官司的法律服务平台,让天下少一份诉讼,多一份公信与和谐。

  工作思路:以道义与维护法律的正当性为准则,以传媒为基点,做好会员单位法律服务工作。

  三、领导构成

  主  任:

  冯立平  吉林省品位空间装饰集团董事长助理兼公司法务

  副主任:

  张金锁  吉林起兮律师事务所律师

  秘书长:

  董向前  公信吉林建设办公室执行主任

  四、主要职能

  除做好本会业务范围工作外,重点在以下方面探索开展工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一)走访会员单位,了解会员法律需求,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会员日常法律问题;

  (二)围绕会员单位法律、维权意识提升举办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会员单位规避法律风险与责任,解决会员单位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利用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组织以案说法、律法讲堂等普法宣讲活动;

  (四)与省内各律师事务所及职业律师建立常态联系机制,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等活动,探讨创立公信吉林法律服务体系,为公信吉林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务支撑;

  (五)与有关律师协会合作,探索开展公信律师评价工作;

  (六)接受会员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或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代理人,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对特困会员实现法律援助;

  (七)完成省公促会交办的与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运营机制

  (一)实行主任负责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分工负责协调落实;

  (二)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建立案件代理衔接机制,优选律师团队,协调好会员单位与律所的关系;

  (四)运营经费自筹,业务收入30%上缴总会,70%留作办公经费。

  六、管理要求

  (一)吉林省公促会法务办公室是本会内设机构,在本会领导下,依照本会《章程》和办公室职能范围开展工作,对本会负责,向本会报告工作。

  (二)授权吉林省公促会法务办公室依照本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代表本会联系协调和组织开展在法务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三)吉林省公促会法务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序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符合职能、合法合规、富有特色的各项活动。

  (四)吉林省公促会法务办公室开展活动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弥补本会办会经费不足和办公室自身运营需要,如有盈余,按有关规定和约定执行。

  (五)吉林省公促会法务办公室要及时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活动开展情况。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1年8月9日


抄送:省社科联,省社管局,有关机构。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成立法务办公室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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