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8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公会〔2021〕28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各分会(专委会)、办事处(代表处),各中心、工作站(服务站),本会会员发展部、法务办公室,公信吉林书画院,公信吉林建设办公室,各会员单位:
根据《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成立法务办公室的通知》(吉公会〔2021〕26号)和《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成立会员发展部的通知》(吉公会〔2021〕27号),经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刻制“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会员发展部”和“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法务办公室”2枚印章,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并公告社会。
附:会员发展部与法务办公室印章印模(略)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1年8月18日
抄送:省社科联,省社管局,有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