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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促会举行专题会议商讨《社会信用条例》宣贯事宜

时间:2021-10-27



吉林省公促会举行专题会议

商讨《社会信用条例》宣贯事宜


  2021年10月26日,吉林省公促会会长王志新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问题。

  法务办公室副主任张金锁,社会信用服务中心主任张红艳,公信吉林建设办公室执行主任助理竭玉静参加会议。社会信用建设分会会长陈磊因在外地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但在会前汇报了具体意见。

  会议认为,吉林省在尚无全国立法的情况下,先行通过人大常委会出台《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充分说明我省对社会信用建设的高度重视。《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公信当以诚信为基、为核、为要。信用建设是全省公信力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是吉林省公促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紧紧抓住《条例》颁行契机,结合《条例》宣贯,大力做好全省公信力建设工作。这既是宣贯《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作为社会信用服务行业组织的职能所在。

  会议围绕《条例》规定,结合公促会业务范围,对有关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对深入宣贯《条例》作出部署。总的要求是:学起来,动起来,用起来,把《条例》作为全省公促会各级组织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

  会议对“如何学”提出要求,指出检验“学起来”的标准是:大家都知道,大概都了解,基本的东西都掌握。要求正确处理好公信与信用的关系;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学习,指导具体工作实践。

  会议对“如何动”作出部署:深入推进公信吉林建设,设计、做好公信吉林推进委员会、公信吉林建设办公室工作;启动公信力和社会信用赋能、评价等服务工作;举办以宣贯《条例》为主题的书画、演艺、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

  会议对“如何用”提出要求:融入工作之中,作为行动指南。

  与会人员还结合实际,就如何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省公促会机构建设、会员发展、工作拓展等事宜进行了研讨。


王志新会长主持会议


法务办公室副主任张金锁参加研讨


社会信用服务中心主任张红艳参加研讨


研讨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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