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5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公会〔2021〕33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关于增补副会长的通知
各分会(专委会)、办事处(代表处),各中心、工作站(服务站),本会会员发展部、法务办公室,公信吉林书画院,公信吉林建设办公室,各会员单位:
经会长办公会研究,本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补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执行会长刘万民为本会副会长。履职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切实担负起职责,律言律行,真诚做事,履行义务,尽职尽责,诚实守信,践行承诺,积极协调解决处理好所在单位与本会的关系,督促所在单位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本会各项工作部署和交办任务。
三、高度重视公信力建设,围绕所在单位公信力提升提出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并适时上报所在单位公信力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四、大力支持、热情参与全省公信力建设,积极支持本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为促进和推动全省公信力建设事业提速发展贡献力量。
五、充分发挥自身人脉关系和资源优势,积极向本会推荐会员,为本会吸收新鲜血液,加快组织发展,优化会员结构,扩大本会体量,推动实现提质扩容做出努力。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1年11月15日
抄报:省社科联,省社管局。
抄送: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