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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2






中共长春市南关区林公三会联合支部委员会



关于积极参与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构成的重要力量。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是各级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的一项重要责任。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充分发挥从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积极参与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工作的通知》(吉社联党字〔2022〕1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积极履行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社会责任

  (一)提高做好疫情防控的政治站位。本支部各构成单位,要教育引导各单位党组织和从业党员,从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的政治高度,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防疫的各项部署、要求,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二)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要确保本支部各构成单位党组织和从业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按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总体思路,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织牢织密疫情防控之网,坚决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履行疫情防控政治担当。要动员引导本支部各构成单位党组织和从业党员,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指导下,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科学调动整合会员资源,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作为、有所作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稳经济增长工作,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

  二、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积极动员各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参与遏制疫情扩散蔓延行动

  (一)突出强化党建引领。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开展“基层建设年” 活动,动员引导本支部各构成单位党组织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各单位从业党员、志愿者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等,有序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双报到” 工作要求。要引导本支部各构成单位党组织结合住所地街道社区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好从业党员和志愿者下沉社区防疫一线,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调配,参加社区管控工作。

  (三)发挥党组织服务功能。要指导本支部各构成单位党组织认真研判常态化疫情防控国内经济形势,健全和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疫情防控稳经济增长长效机制,积极帮助本支部各构成单位党组织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瓶颈问题,增强会员企业活力和防风险抗击能力。

  三、充分发挥从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重要力量

  (一)带头冲锋在前作表率。听党指挥、闻令而动,坚决做到“我是党员我先上” ,主动参加“党员突击队” 、争创“党员先锋岗” 、落实“党员责任区” ,在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隔离转运、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物资保障等最危险、最艰苦的地方和岗位亮身份、作表率,始终做到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重大斗争经得起考验。

  (二)带头落实规定树形象。模范执行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中央和省委明确规定的坚决落实,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特别是要担起疫情防控的信息员、巡查员、宣传员、卫生员、安全员,不信谣、不传谣,对不良舆情和负面信息旗帜鲜明亮明态度、勇于斗争,以实际行动引导群众配合防疫,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三)带头服务群众解难题。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 活动,按照党组织统一安排,主动深入抗疫一线了解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就医用药需求,及时做好心理问题疏导、矛盾纠纷化解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帮助解决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大战大考中当好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本支部各构成单位党组织把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现实表现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

  四、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强化职能担当。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动员引导,既当组织者靠前指挥,又当实践者具体落实,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二)发挥各自优势。立足各自特点和优势,做好工作谋划,用好各类资源。着力发挥自身凝聚专业人才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遏制疫情防控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党员人数多的单位,可以成立党员突击队,支援社区, 充实基层疫情防控力量。

  本支部各构成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情况上报本支部。联系人:王鸿涛;电话: 13904443599;邮箱:lgshlhdzb2022@163.com。


  中共长春市南关区林公三会联合支部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关于积极参与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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