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吉林 法务办 公信吉林 2023-07-19 12:40 发表于吉林
上半年的一天,安陆市检察院接到了市妇联的求助,称一名7岁男童父亲入狱,母亲不堪承受压力而远走他乡,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当地民政局作为其监护人。
经调查发现,周某与王某为二婚,周某带着与前夫生的男孩小雨(化名)与王某结婚,俩人婚后又生下男孩小明(化名)。婚后不和而再次选择离婚,双方约定小明归王某抚养。离婚后,王某因抚养费问题与周某发生纠纷并打砸周家,先后被行政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满释放后,为财产分割及抚养问题,王某又多次与周某发生争执。2021年2月,王某再次闯进周某家中打砸闹事,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最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案发后,周某仅带着小雨远家离乡,年仅7岁的小明无人照看,只能吃“百家饭”。而后该检察院与小明所在社区进行沟通协调,为其落实了临时监护人。可是事情并未解决,短短几个月内,在社区的临时监护人先后变更四次,小明依旧没有一个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最终,安陆市检察院邀请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关工委、妇联、团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就小明果的监护权缺失问题进行检察听证,该院建议社区向安陆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并依法支持起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明父亲王某入狱无力监护,本应由母亲履行监护职能,而周某曾因交通事故导致十级伤残,且无固定收入,同时处于失联状态,亦难以履行监管职能。而小明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外祖母和舅舅家因为经济困难也难以监管。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小明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安陆市民政局作为小明的监护人,小明的生活和学习得到了保障。
笔者提醒: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可依法撤销监护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