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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吉林公促会〔2019〕4号)

时间:2019-09-20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吉林公促会〔2019〕4号


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2019年9月20日)


  时    间:2019年9月19日

  地    点:吉林省春谊宾馆

  主 持 人:王志新(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重构工作总负责人)

  参加人员: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应到理事73人,实到理事62人,超过2/3以上人数规定要求)

  主要议题:

 一、选举产生第二届常务理事会

  会议经过充分酝酿,采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产生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参会理事62人,同意62人,符合2/3以上规定要求,选举结果有效。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由42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占理事人数57.5%,占代表总数42.4%。他们是:王志新、王宝、沈斌、姜峰、金艳荣、于海洋、马力、刘君、马新财、陈冲、姜艳芳、王志强、王连义、林涵、姜清水、任宣百、谢宇辉、王清水、董柏石、张建华、穆春、巨文教、李晶冬、杨世海、刘福仁、姜庆莉、张红艳、刘学芝、李晟、李江坤、魏芙蓉、刘福涛、夏志平、常玥、常海青、刘兴、张永涛、赵行礼、王立娟、于小冉、李继伟、郭威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

  经会前报请省社科联核准,会中理事充分酝酿讨论,采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11人。参会理事62人,同意62人,符合2/3以上规定要求,选举结果有效。他们是:会长:王志新;副会长:王宝、沈斌、姜峰、金艳荣、于海洋、马力、刘君、马新财、陈冲、姜艳芳、王志强。

 三、决定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

  会议依据新修订的《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现任会长王志新。参会理事62人,同意62人,符合2/3以上规定要求,审议结果有效。

  四、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聘任

  会议从我省公信力建设和公促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社团改革要求,决定第二届理事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一律实行聘任制。根据会长提议,会议聘任王连义为秘书长,林涵、姜清水、任宣百为副秘书长。参会理事62人,同意62人,符合2/3以上规定要求,审议结果有效。

 五、决定顾问、专家的聘任

  会议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会长提议,决定聘请王忠仁、刘伟、任福海、刘上源、郭东波、王志清为顾问,组成顾问团;聘请魏芙蓉、杨世海、付诚、金艳荣、于海洋、马力、任东波、董然、陈霞、孙广仁、雷钧涛、罗青兰、王志明为专家,组成专家委。参会理事62人,同意62人,符合2/3以上规定要求,审议结果有效。

  六、审议《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置规则》

  会议对《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置规则》进行了认真审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置规则》。参会理事62人,同意62人,符合2/3以上规定要求,审议结果有效。

 七、审议《未来五年工作规划要点》

  会议对《未来五年工作规划要点》进行了认真审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未来五年工作规划要点》。参会理事62人,同意62人,符合2/3以上规定要求,审议结果有效。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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