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1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文件
吉公会〔2023〕15号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
开展2020-2023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办事处、代表处、中心,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进一步激发广大会员投身公信力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公促会决定面向全省开展2020-2023年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一) 坚持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原则。
(二)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二、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申报(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10日)
第二阶段:进行评选(2024年1月10日-1月15日)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2024年1月18日)
三、 推荐范围
(一)本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办事处、代表处,本会各中心及相关单位;
(二)在公信力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公信吉林系列活动中事迹突出、积极推进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在本企业或本行业做出突出贡献,公信影响力大的单位和个人。
四、评选标准
(一) 申报单位和参选人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具有强烈公信意识;
(二) 申报单位和参选人员要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在全省公信建设活动中率先垂范努力工作;
(三) 申报单位和参选人员要勤于奉献,爱岗敬业,在日常工作、 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具有良好口碑和影响力,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公共事件不良记录。
五、评选程序
(一)省公促会秘书处负责接收上报材料,审核后,报评定工作小组进行评定;
(二) 综合评定后,将参选单位和人员事迹材料推至吉林省公促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 宣传表彰
(一) 召开表彰大会,对荣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人员进行表彰。
(二) 评选结果推送到公信力网站、公信力微信公众号以及今日头条公信中国、公信吉林栏目,一点资讯公信天下一点号,腾讯新闻公信天下企鹅号,百度新闻公信社会百家号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七、 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1.将申报材料通过微信进行报名;
2.邮寄纸质申报材料报名;
3.到公促会秘书处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报名。
(二)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使用统一的申报表,采用标准A4纸打印,具体提供以下材料:
1.《2020-2023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1份;
2.近期工作照1张;
3.个人主要事迹文字材料1份(文字在1000字以内)。
(三)通联方式
联系人:董向前:0431-85116566,13180886442,(微信同步);龚玉辉:10843160893(微信同步);邮箱:jlgch2019@126.com;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省林勘院后南楼201、202室;邮编:130022。
特此通知。
附:2020-2023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
吉公会〔2023〕15号: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20-2023年度全省公信力助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2).pdf
吉林省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23年12月21日